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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劳模救助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9-10-23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特困劳模救助

事项类型:办理件

办理窗口:成都市劳动和技能竞赛服务中心劳模帮扶窗口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窗口咨询电话:028—81710325

二、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成都市困难劳动模范帮扶办法》的通知(成工办发[2011]95)

三、服务对象

我市患有重大疾病或进行手术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

四、办理程序

第一步:救助对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凭证,填写《成都市特困劳模救助申请表》。

第二步:《成都市特困劳模申请审核表》中有工作单位的劳模由单位填写审核意见;无工作单位的劳模由劳模居住地所属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填写审核意见。

第三步:中心对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特困劳模发放救助金。

五、申请材料

劳模申请救助时,须持劳模荣誉证书或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当年病情诊断及证明材料、本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复印件,填写《成都市特困劳模救助申请表》。

六、备注

1、劳动模范帮扶可以单位申报或个人申报。单位申报。各基层单位工会要做好本单位劳动模范帮扶对象的申报工作,对符合帮扶条件的应及时向成都市总工会提出申请。个人申请。劳动模范本人或委托人携荣誉证明等相关手续可直接提出申请。

2、重大疾病或进行手术是指: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等25种疾病或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