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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惠民帮扶中心建设的意见(川工发[2007]47号)

发布时间:2008-3-31


关于推动惠民帮扶中心建设的意见

川工发[2007]47号

各市(州)总工会、团委、妇联:
    为贯彻落实省委工青妇会议精神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07]8号)文件精神,切实承担起省委赋予惠民帮扶中心由群团主抓的责任,进一步做好惠民行动有关工作,现提出推动惠民帮扶中心建设的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惠民帮扶中心的意义
    省委、省政府实施的“十大惠民行动”,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是切实改善民生、促进民和、确保民安的“民心工程”和重大举措。认真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工青妇工作会议精神,建设好惠民帮扶中心,做好惠民服务工作,是全省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紧扣党政中心工作,结合自身特点,履行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服务群众的应尽职责;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切入点;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处于关键时期维护群众队伍和社会政治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工作深化的重要手段;是健全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群众诉求表达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的有效载体。各级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务必要高度重视困难群众的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在惠民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着力推进惠民帮扶中心建设
    工青妇组织要及时总结、借鉴绵阳市惠民帮扶中心工作经验,立足本地实际,采取多种模式,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大力推动地方“惠民帮扶中心”建设;在条件尚不成熟的地方成立工会共青团妇联“惠民帮扶中心”。将中心建设成为“ 党政主导、群团主抓、部门参与、社会支持、项目运作”的党委民意中心和政府帮扶中心,成为党委政府掌握民意的重要渠道,整合各类服务资源的重要载体,实施惠民行动的重要平台;将中心建设成为工青妇组织的维权中心,成为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直面群众的窗口、服务群众的工作平台。通过对困难群众全方位、多渠道、“一站式”的及时有效服务,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不断增强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三、惠民帮扶中心的职责和工作重点
    “惠民帮扶中心”的职责:一是紧紧围绕各地惠民行动开展工作,立足于困难群众的实际需要,根据“救急济难、拾遗补缺”的原则,形成对惠民行动的有效补充,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服务。二是协调政府劳动保障、民政、教育、卫生、建设、司法等有关部门将群众需求迫切、能够直接提供服务的项目,整合进入中心设立窗口,实现相对集中服务,延伸惠民服务职能,扩大惠民服务覆盖面,拓展困难群众诉求渠道;同时积极争取和鼓励社会各方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畅通社会参与途径,聚集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构建社会化服务格局。三是对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开展救助服务,重点在生活、就医、上学、就业、住房、维权等方面。
    “惠民帮扶中心”的工作重点:一是宣传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接受群众咨询和来信来访。二是就业服务,为群众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就业援助和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三是应急救助服务。对生活严重困难和身患重大疾病的困难群众开展生活、医疗、子女就学等必要的救助服务;根据困难群众的分布、困难原因、帮扶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日常帮扶服务活动。四是困难群众权益保护。组织开展职工、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群体权益保护活动,对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四、构建惠民帮扶中心的长效机制
    要推动惠民帮扶中心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惠民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主要职能、服务对象、服务流程、服务标准,做到制度完整、对象明确、程序清晰、方式多样、公开明示。
    要推动惠民帮扶中心的场地和人员机构建设,通过配备编制、抽调人员和招聘人员等方式配备工作人员。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工作对象,分别确定自己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程序和服务方式,在中心分别设立自己的服务窗口,开展服务工作,分门别类地做好困难职工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入学救助)、政策咨询、信访接待、就业服务、法律援助、青少年事务服务、妇女权益保护、家政服务超市、惠民医疗服务、社会筹集、爱心超市、物资发放等方面的工作。
    要推动建立惠民帮扶中心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争取形成政府投入、工青妇经费投入、社会筹集的资金筹集机制。在各服务窗口和项目的资金来源仍按原渠道列支的同时,争取政府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惠民帮扶以及中心的场地和运行经费。各地工青妇组织也要调整经费的使用方向,进一步加大对惠民帮扶中心的资金投入。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各种方式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开展捐款捐物活动。
    要推动加强惠民帮扶中心的网络体系建设。各级惠民帮扶中心之间要注重衔接和配合,根据“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分级服务”的原则,逐步形成“以市级惠民帮扶中心为龙头,县级惠民帮扶中心为枢纽,乡镇(街道)、社区和企业惠民帮扶中心为基础”的惠民帮扶网络体系,形成惠民帮扶工作“逐级负责、上级支持、上下联动”的新格局。
    五、继续加强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标准化建设
    在推动惠民帮扶中心建设的同时,要继续充分发挥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帮扶工作的水平。各地工会组织要根据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整合社会力量,统筹工会内部维权帮扶职能,继续加强工会帮扶中心标准化建设,逐步达到“窗口直面职工、帮扶项目完整、帮扶制度健全、标识全省统一、工作人员稳定、经费渠道畅通、金额适应需求”的规范要求,通过开展生活困难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女入学救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信访接待、政策咨询等帮扶项目,切实为困难职工提供困难帮扶和维权服务。
    六、加强惠民帮扶中心的服务和领导
    各地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惠民帮扶中心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领导和协调,统筹规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推动建立以常务副市长和市委常委、工会主席担任负责人,工青妇等部门相关领导为成员的惠民帮扶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惠民帮扶中心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机构,由工会领导主持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积极参与资源、项目的整合和统筹安排,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按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工作格局的要求,做好市、县、街道(乡镇)多级惠民服务中心之间的衔接和协作工作。
    省总工会、团省委和省妇联将加强对各地惠民帮扶中心的指导和服务,及时发现和总结各地在推进过程的问题和经验,推动全省各地惠民帮扶中心又好又快地建设发展,为实现四川“四个跨越”,构建和谐四川的大局服务。
                          

 四川省总工会       共青团四川省委


      四川省妇女联合会

                           2007年7月16日

主题词:惠民帮扶中心建设 工青妇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