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成都市总工会服务大厅
规范化建设方案》的通知
成工办发[2008]71号
各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市总各部门、各产业工委(会),各直属事业单位:
《成都市总工会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方案》已经市总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成都市总工会
2008年8月28日
成都市总工会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市总工会服务大厅的水平和质量,将工会服务大厅建设成为规范化、一站式服务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的窗口,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市级机关窗口服务建设的要求,结合我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会服务大厅基本构架
(一)以工会职工帮扶中心为依托,将成都市工青妇惠民帮扶中心工会分中心、成都市总工会职工帮扶中心、成都市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和工会的所有业务办理事项进行集中整合,建立成都市总工会服务大厅,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对外服务。
(二)工会服务大厅前台共设置6个窗口,分别为:信访及法律援助、困难帮扶、劳模帮扶、组织建设、就业援助、家政服务。前台设工作人员共8名,分别负责对外接待及窗口业务工作。
(三)工会服务大厅的网站管理、数据录入、网上支付、基层工作站的建设以及部分信访和法律援助工作全部集中到工会服务大厅的后台。后台设工作人员5名,分别负责后台数据处理的相关工作,同时承担困难职工入户回访、惠民医院、惠民药店、惠民超市等惠民措施的建设工作。
(四)工会服务大厅建立后,市总相关业务部门对职工群众服务的事项均移至大厅办理,业务部门负责提供政策支持和指导,服务大厅负责求助事项的审核和实施。
二、工会服务大厅工作机构和管理体制
(一)成立成都市总工会服务大厅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由市总工会一名副主席担任,副组长由保障部和帮扶中心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包括保障部、法律部、经保部、组织部、女工部、财务部、资产管理部和帮扶中心等市总相关部门。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在组长的领导下研究和决定工会服务大厅的重大事项,并按照各自的职能对服务大厅的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保障部,具体工作由保障部和帮扶中心共同负责。帮扶中心负责工会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和全部业务工作。
(二)工会服务大厅实行人、财、物集中管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资金实行部门预算管理。工作人员的考勤、目标考核、奖金分配统一由帮扶中心负责。人员经费由市总工会统一按规定核发,公用经费按年初审批的部门预算由市总核拨。
(三)工会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必须做到着装统一、佩带胸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工作职责、主要职能、救助标准、申请程序及工作流程,工作认真负责,耐心热情地做好求助人员的接待工作,并根据求助人员的诉求为他们提供帮扶或咨询服务。
(四)按照“制度完整、对象明确、程序清晰、方式多样、公开明示”的要求,工会服务大厅要公开窗口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工作规范等重要内容,并每日安排值班人员,负责当日大厅的管理、咨询及引领服务。同时,将大厅各项工作的工作职责、主要职能、工作程序、申请程序、工作流程、帮扶救助标准等制度上墙公示,并在电子屏上进行滚动显示。
三、工会服务大厅规范化、网络化建设要求
(一)按照逐步实现工会工作网络化、无纸化办公的要求,在成都市总工会职工帮扶网站一期建设开发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机关的各项服务职能,建成包括职工入会、组建工会、法律援助、信访接待、困难救助、劳模帮扶、就业援助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职工帮扶工作平台。
(二)通过职工帮扶网站及工作平台建立健全困难职工、下岗失业职工、劳动模范、工会组织建设等相关的数据库。
(三)充分利用帮扶工作平台更好地实现工会服务事项的网上咨询、网上公示、网上流转、网上办结,进而减少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