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总工会关于对“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计的紧急通知
成工办发[2008]49号
各区(市)县总工会、市总各产业工委(会):
根据省总《关于切实做好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自查审计工作的通知》(川 工发电[2008]56号)的要求,为配合做好全总督查组对我市工会组织使用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情况进行的专项检查工作,经市总领导同意,由市总保障部、经审办和财务部组成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自查审计工作组,对各区(市)县工会和市总各产业工委(会)使用中央财政资金情况进行检查审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审计范围和对象
2007年使用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的区(市)县总工会和市总各产业工委(会)所属基层工会(注:锦江区、武侯区、金牛区、青羊区、成华区、温江区及高新区不属此次检查范围和对象)。
二、检查审计内容和重点
(一)检查全总转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06]35号)和《关于中央财政拨付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总工办发[2006]36号)的执行情况和专项帮扶资金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
(二)检查2007年度帮扶专项资金收入、拨付、发放、结余情况。
(三)检查帮扶专项资金分配、发放是否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专项资金是否落实到受助人、受助人领款是否属实以及实名制登记、相关档案资料是否完备等内容。
(四)检查帮扶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贪污、截留、挪用、挤占、虚报冒领、人情发放、超范围发放的情况。
(五)检查帮扶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是否按规定进行,是否做到专帐管理,帐表相符,收支决算是否真实。
三、检查要求
(一)各区(市)县总工会于6月27日前对上述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制度建设与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审计,写出自查审计报告并报市总工会保障部。
(二)市总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自查审计工作组将于近期进行检查审计,请各单位作好准备。具体检查时间以保障部电话通知为准。
四、检查形式
(一)听取有关区(市)县总工会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汇报。
(二)查看有关财务报表、发放凭证及档案资料。
(三)对受助困难职工进行入户调查或电话访问。
由于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尽快部署安排,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成都市总工会2007年“中央财政拨付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表
请点击下载:成工办发[2008]49号.doc
成都市总工会
2008年6月23日
主题词:中央财政帮扶资金△ 检查审计 紧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