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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落实纯母乳喂养婴儿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的通知[成卫字(1998)第37号]

发布时间:2010-4-27

关于认真落实纯母乳喂养婴儿的女职工
增加一个月产假的通知
成卫字(1998)第37号


        母乳是婴儿最佳营养,  中国《九十年代儿童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到2000年实现4—6月内婴儿的纯母乳喂养率达80%的目标,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产假视为出勤”的规定。成都市卫生局、劳动局、市妇联,市总工会以成卫字21号文联合下发了“关于执行省卫生厅、省劳动厅、省妇联、省工会确保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的通知”。有效地促进了婴儿母乳喂养,特别是在全市积极开展创建爱婴区(市)县的活动中,此项举措得到了社会好评,保证了我市婴儿4—6月内纯母乳喂养率达80甲。的目标预期实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卫生厅、劳动厅、妇联,工会联合下发文件精神,确保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特作如下规定:
    一、必须是获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卫生部颁发的爱婴医院奖牌的医疗保健单位,才能出具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非爱婴医院不得出具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
    二,凡在爱婴医院分娩,出院后三个月内确属纯母乳喂养产妇,才能享受增加的一个月纯母乳喂养产假。
    三、凡纯母乳喂养的产妇,若享受正常产假或剖宫产假,  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又享受晚婚晚育假、计划生育假的产妇,均在累计休假基础上增加一个月纯母乳喂养假。
    四、各爱婴医院出具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时,必须加盖“爱婴医院纯母乳喂养产假专用章”。
    五、各单位必须凭爱婴医院出具的盖有“爱婴医院纯母乳喂养产假专用章”的证明,才能安排女职工一个月纯母乳喂养产假,享受出勤待遇。
    六,“爱婴医院纯母乳喂养产假专用章”统一由卫生部设计,成都市卫生局制作。各爱婴医院于1998年12月1日正式执行。
        凡与纯母乳喂养休假有关问题,以此文件精神执行。

成都市卫生局
成都市劳动局
成都市妇联
成都市总工会

一九九八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