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市总各产业工委(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质检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基层工会组织实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通知》(总工发〔2016〕8号)文件要求,我市工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将合并为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实行“两证合一、一证一码”的登记新模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登记的工会组织范围
依据全总《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办法》(总工发〔2008〕39号)第四条的规定,基层工会申请取得工会法人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成立、工会经费来源有保障、有组织机构和办公场所、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凡具备上述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当及时办理登记。
二、登记办理部门
(一)隶属于成都市总工会、各产业工委(会)的工会组织,在成都市总工会职工帮扶中心法人资格登记窗口办理。
(二)各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承担本辖区内的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市总工会职工帮扶中心法人资格登记窗口的工作安排隶属于成都市总工会、各产业工委(会)的工会组织,即日起
可以到成都市总工会职工帮扶中心法人资格登记窗口办理。
(二)各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法人资格审查登记部门的工作安排
1.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
各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法人资格登记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流程,完善制度标准,确保登记工作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
2.配备专人开展登记工作
各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应至少配备1名工作人员专门进行法人资格登记工作,工作人员应学习相关文件,熟悉法人资格登记业务,保证登记工作能按时保质完成。
3.工作保障
(1)工作设备。至少保障1台电脑、1台打印机,登记任务繁重的工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登记专用章。沿用工会法人资格登记专用章。
(3)证书。按照全总、省总的相关要求,市总工会统一印制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并根据各区的实际情况分发。
(4)档案管理。加强法人资格登记档案管理工作,配备存档设备,整理历史档案,及时保存电子档案及纸质档案,以达到登记档案永久保存、社会公示查询的要求。
四、其他
各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应做好统计工作并上报,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与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联系。
法人登记咨询:刘萍 联系电话:81710335
市总法工部:王琪 联系电话:81715128
附件1.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启用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的通知
2.四川省基层工会办理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有关事项公告
3.工会法人资格申请登记表
4.工会法人资格变更登记表
5.基层工会经费、财产验资证明
成都市总工会
2016年11月28日
附件1
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启用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市(州)总工会,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工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基层工会组织实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通知》(总工发〔2016〕8号)精神,全国工会组织的“两证合一”(原《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合成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办证工作逐步展开。为指导和规范全省工会组织实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按照全总要求,四川省总工会现就全省统一启用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相关职责
工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国家社会信用代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工会法人资格登记是事关基层工会组织法律地位和依法治会的重要基础,事关工会工作全局。各级地方总工会及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工会要明确登记部门和专人负责,强化服务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审查、登记、存档、查询等管理制度,列出专项工作经费,保证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施,确保工会组织统一代码的完整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工会法律、组织、财务和经审部门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地方总工会及省产业工会要指导、督促所属基层工会做好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变更等各项工作,提高专业服务水平。按照全总有关规定,工会法人资格审核、登记工作应由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的法律工作部门负责,业务上接受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的统一指导。
二、确保按时启用
自2016年12月12日起,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审查登记机关办理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时,按照国家标准gb 32100-2015《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进行统一代码的编码并赋码,并向基层工会组织颁发加载统一代码的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新版证书上需加盖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审查登记机关公章。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启用后,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审查登记机关不再颁发旧版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省产业工会所属基层工会“两证合一”的办证工作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明确办证主体和范围
按照全总和我省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总工会负责办理省产业工会所属在蓉基层工会组织的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市(州)、县级总工会负责办理市(州)属、县(市、区)属基层工会组织的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省产业工会所属基层工会住所地址在成都以外的,原则上由住所地址的市(州)总工会办理(注:已在省质监局领取组织机构代码的省属产业的基层工会,仍在省总工会办理“两证合一”的换证)。各市(州)总工会根据本地实际,可将办证权限授权到县(市、区)总工会。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的审批登记业务仍按照原工作机制和工作要求,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工会对所属基层工会办证进行初审工作机制仍不变。
四、遵行赋码原则
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上标示的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取代原有的工会法人证号和组织机构代码,成为工会组织的“身份证号”。本着“全覆盖、无交叉”的原则,工会赋码颁证分以下两种情形:
(一)机构编制由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的工会组织,由机构编制部门赋码,以机构编制部门制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作为载体;
(二)基层工会、其他类型工会,凡具备工会法人资格四项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赋码,以《工会法人资格证书》作为载体。
五、其他事项
(一)一张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代替原有一套三证《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包括正本、副本、《工会法定代表人证书》)和一套两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由全总按照统一代码制度要求统一设计,证芯采用了特种防伪安全技术印刷,为a4纸大小,一张证书包含全部所需内容,代替原有一套三证的老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和一套两证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在颁发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时,必须使用统一样式、符合标准的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进行打印并加盖公章。
(二)发证机关职责。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办证流程、要求以及办证所需表格、资料按照《四川省基层工会办理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有关事项公告》操作,该《公告》及工会法人资格申请登记表、工会法人资格变更登记表、基层工会经费财产验资证明、基层工会在省总工会办理法人证书网上预约登记表已发布在四川省总工会网站法律工作栏中的法人登记项下。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须严格按照该《公告》要求审核要件,要件不齐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表格、资料,要件齐全的登记发证;发证机关在审核基础上对要件进行核准,表格、资料完备的,原则上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发证,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需向申办的基层工会说明原因。
(三)分期分批有序换证。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实行逐步替代方式发放,“两证合一”的过渡期为2017年12月31日止,在过渡期内,原《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仍然有效。各级地方总工会和省产业工会应制定相应办法,帮助、指导所属基层工会分期分批有序换证,确保在2017年12月31日前全部更换。
(四)方便基层,预约办证。为了减少不确定性办证给基层工会带来的不便,各级地方总工会根据本地实际,可实施网上预约办证等措施,方便基层工会,提高办证效率。
(五)基层工会到省总工会办证流程和要求。在省总工会申请、变更(包括“两证合一”换证、遗失补证、新证有效期到期换证)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的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工会所属基层工会,从2016年12月12日起,实行网上预约登记办证(12月12日至31日以申请办证为主),具体的预约登记办法见《四川省基层工会办理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有关事项公告》相关内容。2017年1月至9月,对“两证合一”换新证的基层工会,由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工会按照省总工会预约办证月份安排,分期分批有序通知所属基层工会网上预约登记,并按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回复的电子邮件通知换新证。
四川省总工会
2016年11月18日
附件2
四川省基层工会办理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有关事项公告
四川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2016年11月21日
根据全国总工会、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基层工会组织实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通知》(总工发〔2016〕8号)要求,我省基层工会组织的“两证合一”(原《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合成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发证工作将于2016年12月中旬逐步开展,全省符合条件的基层工会组织可以开始申请、变更(包括“两证合一”换证、遗失补证、新证有效期到期换证)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现将基层工会组织申请或变更(包括“两证合一”换证、遗失补证、新证有效期到期换证)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a、申领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须知事项:
(一)基层工会符合申领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的条件
1.1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的基层工会组织,可以申请办理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一是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成立;二是工会经费来源有保障;三是有组织机构和办公场所;四是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2已领取旧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换领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的基层工会组织。
1.2.1持有旧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工会组织,不是需要马上办理换证。按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持有旧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基层工会,换领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的过渡期为2017年12月31日止,在此期间,旧证仍然有效。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采取逐步替代方式发放,近期暂不强制换领,持旧版且不急需换领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的基层工会组织,可在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
1.2.2为防止大量基层工会在换证工作开始或过渡期即将结束时,集中换证导致无法及时换证,请需要换证的基层工会组织合理选择换证日期。
(二)办证主体和范围
2.1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的办证主体和范围:
2.1.1省总工会负责办理省产业工会所属在蓉基层工会组织的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
2.1.2市(州)、县(市、区)总工会负责办理本地市(州)属、县(市、区)属基层工会组织的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
2.1.3省产业工会所属基层工会住所地址在成都以外的原则上由住所地的市(州)总工会办理,初审(盖章)仍由其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工会负责。
2.2持有旧版证书的基层工会组织,到原办理旧证的地方总工会办理新证。
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工会所属的基层工会,已在省总工会领取了旧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和省质监局领取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仍在省总工会换领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只在省总工会领取了旧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但未在省质监局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省产业工会所属基层工会,其住所地址在成都市以外的市(州),原则上在住所地址的市(州)总工会申请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
(三)申领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需下载填写相关表格
3.1申请、变更(包括“两证合一”换证、遗失补证、新证有效期到期换证)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的基层工会组织,应当在四川总工会网站(网址:http://www.scgh.org“法律工作——法人资格登记”栏目)下载相关表格(a4纸),逐项填写(选项可根据情况填写)并加盖相应的单位公章。
3.1.1基层工会组织经上级工会批准依法成立后,应当凭上级工会批复原件到基层工会住所地的县(市、区)公安局刻制公章。因特殊原因未能刻制基层工会公章而亟需办证的,应当在申请表、变更表、验资证明中相应基层工会盖章栏,盖所在单位行政公章。
(四)申领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需提交的资料
4.1首次申请办理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的基层工会组织,需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完整合格的申请表、验资证明各一式三份;
(2)第一届工会委员会成立的报批文件及上级工会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基层工会公章)各1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及复印件1份(注明本人手机号码)。
4.2变更(包括“两证合一”换证、遗失补证、新证有效期到期换证)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均需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完整合格的变更表一式三份。
(2)第一届工会委员会成立的上级工会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基层工会公章)1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及复印件1份(注明本人手机号码)。
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4.2.1“两证合一”换领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含到期换证),需提交:
(1)旧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2.2法定代表人、工会名称、地址变更的需提交:
(1)基层工会法定代表人变更文件及上级工会批复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基层工会公章)各1份;基层工会名称、地址变更的需提供相关文件或资料;
(2)《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原件;
4.2.3《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有效期到期换证的需提交:
《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原件;
4.2.4《工会法人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的需提交登报公告。
《工会法人资格证书》遗失,应先到公开发行报纸登报声明作废,补办时需将报纸一并报送。(声明作废样式如下)
《工会法人资格证书》遗失作废公告
工会名称:××××××××,因故遗失了《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发证日期为×年×月×日。特此声明作废。
(五)审核发证机关职责
5.1审核机关严格按照有关办证要求审核基层工会提交资料,资料不齐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资料齐全的盖章确认。
5.2发证机关原则上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发证,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需向申办单位说明原因。
(六)工会法人资格注销
取得工会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因所在单位撤销、破产等原因注销的,应当向原审查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申请书和上级工会关于该基层工会经费、财产清理及债权债务完结的证明。审查登记机关审查后,收回原证书,应当在赋码软件系统进行注销登记(系统注销功能将于12月增加设置),并可以在报刊、网络上发布公告。
b、办理新版证书的填表说明:
申请表、变更表、验资证明各项内容应如实填写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一)工会法人资格申请表、验资证明填写说明
1.1基层工会填表类型:
(1)申领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的;
(2)已领取了旧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但未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
1.2申请表、验资证明均一式三份(审查登记机关自留一份存档,审核合格盖章后退还基层工会一份存档,基层工会的上级工会留一份存档,存档期为10年)。
1.3申请表、验资证明由基层工会逐项填写,其中:
1.3.1申请表中的其他收入、电子邮箱栏可不填写。
1.3.2发证日期和社会信用代码由审查登记机关填写。
1.3.3验资证明中的会员应交会费、企业应拨工会经费留成栏为必填项(以本年度计算),其余栏可不填写。
1.3.4申请表在贴照片处粘贴法定代表人照片(彩照一寸)。
1.3.5由法定代表人(工会主席或主持工作的副主席)在相关栏签字,并在申请表中加盖基层工会公章、上级工会公章(在省总工会办证的为省级产业工会公章)。
1.3.6验资证明表中在相应栏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基层工会公章、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公章(在省总工会办证的还需加盖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工会公章)。
(二)工会法人资格变更表填写说明
2.1基层工会填表类型:
(1)已领取旧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换领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的;
(2)法定代表人变更的;
(3)工会名称变更的;
(4)工会住所地址变更的;
(5)遗失补证的;
(6)新证书有效期到期换证的。
2.2变更表均一式三份(审查登记机关自留一份存档,审核合格盖章后退还基层工会一份存档,基层工会的上级工会留一份存档,存档期为10年)。
2.3变更表除特别说明的项目外,基层工会必须按照表中的提示要求逐项填写。
2.3.1基层工会无电子邮箱的,电子邮箱栏可不填写。
2.3.2换证日期和社会信用代码栏由审查登记机关填写。
2.3.3由法定代表人(工会主席或主持工作的副主席)在相关栏签字,并加盖基层工会公章、上级工会公章(在省总工会办证的为省级产业工会公章)。
(三)申请表、变更表中部分栏目名称解释
3.1基层工会名称:上级工会批准成立的基层工会全称;
3.2住所地址: 工会组织所在的机构地址;
3.3住所地址行政区划:基层工会组织所在机构的行政区划(如江安县);
3.4审批单位:指批准设立本工会组织的上级工会;
3.5其他收入:指所在单位行政补助金费等收入;
3.6电子邮箱:指基层工会组织工作联系的电子邮箱;
3.7业务范围:填写“依法维护职工权益”;
3.8办公地址: 指工会组织实际开展相关工作的地址;
3.9办公地址行政区划: 指工会组织实际开展相关业务的地址行政区划(如成都市青羊区);
3.10所在单位名称:指基层工会所在单位全称;
3.11 组织机构代码:基层工会组织取得的组织机构代码;
3.12所在单位代码:指基层工会所在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数)。
c、省总工会实施网上预约办证范围、流程等说明
为减少基层工会组织办证时间不确定性,防止因大量集中换证无法及时办结,给基层工会带来的不便,省总工会对省产业工会所属的基层工会实施网上预约办证,以方便基层工会,提高办证效率。预约办证具体流程为:
1.凡在省总工会申请、变更(包括“两证合一”换证、遗失补证、新证有效期到期换证)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的基层工会,从2016年12月12日起,一律实行网上预约登记方式(12月12日至31日以申请办证为主)。对于“两证合一”换证的基层工会,由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工会按照省总工会2017年1月至9月预约办证工作安排,分期分批通知所属基层工会在省总工会指定办证邮箱(scghfryy@126.com),实行网上预约登记换证。
2.预约办证具体方式:从2016年12月12日起,凡到省总工会办证的基层工会,请提前10个工作日内将已填写的申请表、变更表和预约登记表,以电子表格发送至省总工会法人办证预约电子邮箱:scghfryy@126.com。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在接到基层工会组织电子邮件后初步审核表格后,审核合格的,视预约登记总体情况安排办证具体时间并以电子邮件回复。
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尽可能尊重基层工会组织选择的预约时间安排办理。确有困难不能按照基层工会提出的时间安排办理的,以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电子邮件回复安排时间为准。
2.1审核发现不合格的,以电子邮件回复指出,提出处理意见。
3.基层工会组织收到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回复的电子邮件要及时答复。
3.1表格审核未合格的,应及时修改,重新提交预约。
3.2表格审核合格的,确认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安排的办证时间。
4.为兼顾全面办证进度,请基层工会按照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安排的时间到省总办证,如时间安排确有冲突,可向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商议另行安排。
5.省总工会办证时间和地址: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半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办证地址:成都市方池街18号.省总工会法律部710房间。因工作安排,省总工会每天办证限16个单位(上、下午各8个单位,特殊情况除外)。
d、省、市(州)总工会办证咨询电话
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028-86122064;
市(州)总工会:
成 都 028-81710332; 自 贡 0813-2408937;
攀枝花 0812-3348448; 泸 州 0830-2393133;
德 阳 0838-3060530; 绵 阳 0816-2304315;
广 元 0839-3261201; 遂 宁 0825-2988709;
内 江 0832-5858019; 乐 山 0833-2133419;
南 充 0817-2666099; 宜 宾 0831-8231836;
广 安 0826-2334982; 达 州 0818-2380753;
巴 中 0827-5018938; 雅 安 0835-2224432;
眉 山 028-38168105; 资 阳 028-26590193;
阿坝州 0837-2828139; 甘孜州 0836-2834973;
凉山州 0834-2168113。
各市(州)办证范围、流程、时间、地址等,请咨询当地工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