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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召开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会议

发布时间:2007-9-19

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包惠出席

    9月18日下午,成都市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在市总工会召开,我市司法界、法学界部分知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包惠,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王建平等领导出席会议,会议由市总工会副主席陆群主持。


    会上,市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名誉主任包惠向新一届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颁发了聘书。陆群简要介绍了市总工会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情况,与会的专家学者对工会如何深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积极建言献策,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


    王建平同志代表市总工会感谢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们近年来对工会维权工作给予的极大支持和帮助,充分肯定了专家们在参与农民工维权机制的建立及立法调研工作中所做出的贡献,同时,就工会深入推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


    包惠同志就围绕成都“试验区”建设进一步做好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围绕成都实验区建设进行思考,更好地开展职工维权工作。她要求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把顾问专家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深入实施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的实践上来,关注试验区建设带给工会工作的机遇与挑战,深入研究和扎实推进工会维权工作,使工会工作为成都深化改革,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二是突出职工和农民工维权的工作重点,抓出维权亮点。她希望顾问委员会要进一步发挥联系各高校及各部门的优势,针对劳动就业、劳动合同、劳动争议调处、社会保障、职业安全卫生等职工(农民工)维权的热点、难点问题,联手开展课题调研,争取推出在全国有创新理论和实践的成果,用理论创新推动工会工作创新。三是注重职工维权的实效性,做好源头参与的维权工作。她希望在参与涉及职工权益方面的立法和重大决策的制定过程中,要重视立法参与,高层参与,重点参与,主动参与,充分发挥工会顾问团既有法律、司法、行政的专业知识,又有工会工作的专业化优势作用,最大限度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四是扎实推进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营造氛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她要求顾问们要结合自身专业工作,以《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着眼于保障权利、维护秩序、促进公平,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广泛宣传、认真学习、切实贯彻实施,认真解决现实劳动关系中存在的问题,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落到实处,确保劳动法律制度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


    下一步,市总工会将对专家们提出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建议修改意见进行及时整理归纳,上报市人大常委会,同时,认真研究专家们就工会深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建议意见,采取相应措施,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